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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陈灿明:有血有肉的工会会长
发布时间:2023-08-10 09:03 作者: 来源:益阳党史研究室 浏览次数:

  陈灿明,1893年8月5日出生在赫山区兰溪镇。幼时家贫,只读了四年私塾就停学在家,15岁到一家酱油厂当学徒,18岁挑煤沿街叫卖,挣些力资糊口度日。1925年6月,陈灿明结识了共产党人袁铸仁,积极参加袁领导的革命活动。7月,兰溪镇建立行业工会,他被推选为码头工会会长。9月,经袁铸仁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兰溪镇党支部组织委员。

  为群众争取利益

  陈灿明任码头工会会长后,首先向码头工人说:“码头是搬运工人的码头,凡由码头上装卸的货物,应由码头工人搬运,码头工人有权取得合理的力资。”他还部署工会将码头工人登记造册,发放搬运工人证,然后到处张贴布告,明确规定所有来往船只装运货物概由码头搬运工人装卸;他人装卸的,其资亦应由货主交给码头工会,进行统一分配;装卸力资由工会拟定标准,任何人不得更改。他还联络其他行业工会,做好各自的会员工作,支持码头工人为维护自身利益所进行的斗争。他在组织码头工人和其他工会会员游行示威时,还把镇上的几个反对工人运动的反动分子抓起来游街示众,有力地打击了他们的威风,使码头工会第一次真正维护了码头工人应得的权益,大大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促进了工人运动的蓬勃开展。

  在此期间,陈灿明还领导了一场夺回兰溪镇积谷管理权的斗争,保证了群众顺利度过荒月缺粮的难关。原来兰溪镇有个财神庙,庙里储存了上千担积谷,作为荒年荒月以低息借给缺粮户度荒之用。但由于积谷管理权落在豪绅地主手中,这批积谷的借贷反而成了他们剥削群众,从中牟利的手段。为了改变这一情况,他邀集各行业工会、农协会的负责人首先商定积谷借贷的具体方法,然后一面责令掌握积谷的地主豪绅们交账本和粮仓钥匙,一面发动群众自报公议,确定缺粮户的借粮数目,并造花名册,发出借粮证。开会那天,他来到现场维持秩序,使这一批积谷真正公开合理地借贷给群众,保证了贫苦群众安全度荒。

  面对酷刑坚贞不屈

  1927年马日事变后,以李良汉为头子的兰溪团防局卷土重来。他们一到兰溪就到处抓人、杀人,作为码头工会会长的陈灿明,更是难避其祸。他被捕入狱后,由于码头工人的群起抗议,迫使李良汉不得不假意交保释放。但陈灿明出狱还没离开兰溪,李良汉又派团丁将其逮捕,并立即押送至县团防设在铁铺岭(三里桥地域内)的监狱里。

  再次入狱后,陈灿明受尽了各种酷刑,被敌人用夹着辣椒的香火熏,用扎木杠子压他,更残忍的是剥光他的衣服,用烧红的煤油桶烙,但敌人除听到几声痛骂外,始终没有使他屈服。当他昏死过去时,敌人残忍地捅了他一刀,陈灿明就这样惨死在敌人的酷刑之下,时年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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