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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益阳禁毒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4 16:28 作者: 来源:益阳市直机关工委 浏览次数:

竹枪一枝,打得妻离子散,未闻炮声震地;

铜灯半盏,烧尽田地房廊,不见烟火冲天!

这副对联在新中国成立前广为流传,反映的是旧中国烟毒泛滥成灾的场景。

从清政府到民国政府,尽管曾多次下决心要禁毒,但都雷声大雨点小,因触及权贵利益,最终只能不了了之。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就下定决心以最快的速度,坚决地铲除为祸我国百余年的鸦片毒品。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严厉禁种罂粟。政务院禁毒通令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迅速响应、立即行动,禁毒工作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益阳的全面禁烟禁毒工作就是在这一时期进行的,整个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0年2月至1952年3月。1950年2月24日,政务院禁毒通令发布后,5月22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9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种、运、售、吸鸦片的布告》。根据上述规定,全专区公安机关派出大量警力扼守交通要道,严加查缉,同时发动和依靠群众,动员和规劝部分贩运、售卖、制造烟毒者悔过自新和检举揭发,悔过自新、交出毒品及制毒工具者,办理登记手续。专区内贩运、售卖、制造烟毒者明显减少。

第二阶段从1952年4月至10月。195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提出为根除毒品流行,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广泛的群众性的运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益阳地委、专署根据中央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7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专区城乡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统一行动,严厉查禁烟毒。益阳地委、专署和各县(市)委、政府成立禁毒委员会,专员和县(市)长兼任主任,以公安机关为主,抽调专人设立办公室,下设侦察、调查、审讯、登记、宣传等工作小组。这一阶段的禁毒运动分三次战役:7月30日至8月5日,在益阳市、安化县城镇开展第一战役;8月10日至15日,在桃江、沅江、益阳县城镇开展第二战役;8月15日至22日,在辖区农村开展第三战役;南县也于8月开展禁毒。第二阶段的禁毒运动主要打击1949年前罪大恶极的惯犯和1950年2月政务院发布禁毒通令后仍贩运、贩卖、零售烟毒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专区先后组织干部486人,采取“自内而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生动活泼、声势浩大的宣传,共召开干部会102次,7557人参加,群众会1161次,185756人参加,广大群众深受教育,积极检举烟毒犯。全专区共检举贩运273人、零售犯490人、提篮子462人、窝主16人、种植犯2人。对接到的检举控告,公安机关通过内查外调、串案侦察,逐一查证核实,查清毒情和毒源。根据禁烟禁毒“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历史从宽,现行从严;偶犯从宽,惯犯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按照情节轻重和认罪态度,分别作出处理。全专区共抓获烟毒犯635人,查明经营和窝藏烟毒人员106人,其中判处死刑1人、有期徒刑43人、管制16人、劳动改造3人、教育释放4人,缴获鸦片60.9公斤、烟土7公斤、烟具911件。同时,争取和挽救了大多数一般烟毒犯,成功地教育和改造了大批吸食烟毒者,使他们彻底戒断烟毒获得新生。

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两个阶段的禁毒运动,益阳境内基本禁绝烟毒近30年之久。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也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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