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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04 08:57 作者:组织部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浏览次数:

  1.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市委组织部3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工作提示已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下发)

  2.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并留存相关活动影像资料。

  3.请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将《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还的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委市政府701室。

  4.请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抓实党建引领“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和“联点单位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工作的若干措施》(益组联〔2021〕14号)文件要求,市直单位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因身体状况不能参加活动的除外)到居住地所在小区党支部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小区开展志愿服务全年不得少于4次),请各单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做好资料留存。

  5.本月下旬将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请根据通知报送培训名单,按时参加培训(培训通知待发)。

  6.机关纪委(直属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上报2023年度内作出违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所在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次(含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

  7.机关纪委(直属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开展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及以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纪检业务微讲堂授课(建议就某章节内容深入学习讲授,非全文讲授)。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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