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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份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06 16:37 作者:组织部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浏览次数:

1、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2023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黄道安秘书长讲话精神(待发),并结合《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统筹谋划2023年度工作,制定好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报党组(党委)专题研究。

2、《关于2022年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函》已下发,请各单位对照现场述职点评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四不两直”调研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任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3、各级党组织梳理“双述双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的台账资料,按要求完善程序,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对下级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本单位本系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统计表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情况进行抽查。

4、请各单位及时将新版《党员手册》根据组织隶属关系逐级发放到每一名党员手中(开除党籍或组织除名的党员在外)。发放时,应一并核定2023年度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对上年度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实,该补交的要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新版《党员手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要求,切实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时,可要求党员携带手册参加,并做好相关记录。

5、做好一季度党费上解工作。党费请按季度按单位上解(如XX单位XX季度党费,是机关党委、党总支的不允许支部和个人单独上解)。离退休支部党费由机关党委或党总支在归集时单独上解并注明,便于来年党费返还。

6、党员徽章的使用范围:(1)参加党内重大会议、“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2)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党内关爱、结对帮扶等活动;(3)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上岗工作时;(4)基层党组织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活动和场合等。

7、根据安排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我们的节日 精神的家园—清明祭英烈”文明祭扫活动。

8、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

9、协助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10、本月将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请根据通知报送培训名单,及时参加培训。(培训通知待发)

11、对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对本单位违纪违法人员民主评议等次情况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yyszjgjj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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