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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环境
——安化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10-30 10:09 作者:曾来生 廖慧 龚柏威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近年来,安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在解纠纷、清积案、防风险、促发展上下功夫,为安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严惩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底,被告人朱某聪、刘某花共谋制造并出售假发票牟利。2019年初,朱某聪用7万余元购买了制造假发票的机器设备,精心挑选隐蔽的生产窝点,并向被告人何某超、朱某娟购买制造发票的菲林,聘请被告人杜某如参与印刷假发票。制造好假发票后,朱某聪和刘某花将其销往分布在安徽、江苏、湖北等地下线买家,被告人刘某鹤、赵某华等再行倒卖。朱某聪三人生产制造的假发票通过物流快递很快销售到了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7月31日,安化法院审结了这起特大制售虚假发票案,朱某聪、刘某花、杜某如等14名被告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67万元。

“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大、波及人数多、覆盖区域广,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极大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安化法院院长李杨亚表示,将依法严惩金融犯罪,纵深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收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近三年来,安化法院审结县检察院指控涉恶犯罪案件25件,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20件58人。对27名涉黑涉恶被告人以及1名保护伞,判处财产刑总计金额152.7万元,执行到位金额84.4万元。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件,其中,金融诈骗罪4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9件,侵犯知识产权罪4件;审结侵犯财产犯罪235件,其中,诈骗罪38件,破坏生产经营罪1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审慎甄别,防范金融风险

安化小微企业较多,银行融资十分困难,民间融资却非常活跃,2017年以来,安化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高达1621件,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占比46% 。

同一个原告,2016年6月至今,在安化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11件, 涉案标的达149余万元,债权债务凭证均为格式化的《借款合同》和《贷款借据》,约定利率多为2%。这些现象背后,都指向一个投机者的行当——职业放贷人。

2014年5月,因资金周转需要,罗某向某投资公司借款30000元,期限三个月,月利率2%,借款期满后,罗某偿还某投资公司本金10000元,剩余20000元及利息未偿还。2020年6月,某投资公司将罗某诉至安化法院。

承办法官经过审慎甄别,认为出借人某投资公司向有借贷需要的不特定人员出借款项以获取收益的行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系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与罗某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所对应的高额利息约定亦无效。判令罗某仅应归还某投资公司借款本金20000元及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无需支付其他的利息及费用。

“近年来,我县民间借贷案件总量日益攀升,随之衍生的高利贷、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违规和非法行为,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侵害司法权威,更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安化法院院长李杨亚表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年来,安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中的独特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司法强力推动、部门协作联动、企业内控防范、引导公众参与”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案件审查标准,净化民间融资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多元解纷,帮助两企复产

3月12日,安化某混凝土公司与湖南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两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安化法院。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向承办法官反应,其公司因疫情影响刚恢复生产,又惹上官司,公司账户被冻结了650多万元,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继续经营,请求法院对其账户进行解封。原告安化某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其公司作为一个小企业,因被告湖南某建筑公司600多万元货款未及时支付,复工无法启动。双方僵持不下,一时难以调解。

“一次调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只要有恒心,相信死结也能被解开。” 为了妥善处理本案,安化法院领导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利害、释风险,在如何达到原、被告双方“共赢”目的上下功夫。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部分货款当庭履行、其余货款分期支付、保全解封、两企业就其他供需签订新的合同等调解方案。两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

近年来,安化法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下沉解纷职能。开通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建立微信“调解工作群”,前移并下沉司法服务,力争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及早化解纠纷,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对涉企纠纷,我们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注重提升司法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李杨亚如此表示。据悉,安化法院今年以来,审结涉公司诉讼案件52件,审结涉金融机构案件499件,标的额4.34亿元;执结涉金融执行案件420件,执行到位4362.18万元。

放水养鱼,为企业保驾护航

“没有安化法院的爱护,我们企业可能就会破产了!”3月28日,湖南某新材料公司的负责人罗某高兴地说。

湖南某新材料公司位于安化县高明乡,主要从事钨、钴等有色金属加工贸易,吸收了当地大量劳动力就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2015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以公司名义先后向李某借款400万元,偿还部分本息后尚欠349万元。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偿还李某本息共计352万元。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维持原判。

2018年该案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正在扩张业务,资金已全部投入生产,要拿出300多万元实属困难,若依申请人申请查封公司厂房、设备,势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于是,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共同探讨最佳解决方案。经法官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放水养鱼”的方案:不再冻结公司厂房、设备,待资金回笼后,被执行人再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截至目前,李某分几次拿到了公司偿还的“真金白银”,新材料公司业务发展也蒸蒸日上。

一直以来,安化法院始终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特别是在执行工作中审慎适用财产保全和“查冻扣”等强制措施。李杨亚表示,对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全力帮助它们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破产清算,助力企业重生

“都停工3年多了,一直担心辛辛苦苦积攒了半辈子的钱会打水漂,今天终于住进了自己的家!”移民户谌某搬进新房激动不已。原来,曾经的“僵尸企业”江南华府在饱经沧桑后迎来了生机,“僵尸企业”又活了。

2010年,益阳金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易公司)与安化县移民局合作开发“江南华府”项目,并定为库区移民避险安置工程。后“江南华府”售出房屋418套,其中152户为库区移民。2015年因资金周转困难,该项目建成部分工程后停工。

“江南华府”事关库区移民的安置问题,项目的停工给移民户、建筑商造成严重损失。

2017年安化法院受理谌某等人对金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为维护百姓切身利益,该院立即成立由院长、副院长、行政庭副庭长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此案,经多方努力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继续营业的方案。同时,安化法院多次前往广州、佛山等地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向轮候查封“江南华府”366套不动产的法院出函解除查封,以释放可出售房屋。

为解决复工建设资金问题,安化法院几经辗转,促成管理人与某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引进复工建设资金。目前,安化法院已组织、指挥益阳金易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依法审查、裁定《益阳金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分配方案》。从巨额负债到竣工验收,曾经久拖未决的“烂尾楼”破产清算后涅槃重生。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化法院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李杨亚表示,办理破产,也是营商环境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安化法院成立了破产案件合议庭,对管理人开展专题实务培训,适时召开破产案件推进会,全速推进破产案件办理。2017年以来,安化法院受理破产案件3件,其中,“湘安木业”破产清算一案,已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力盘活了闲置资产,促进当地招商引资。

纾困解难,企业绝处逢生

安化,中国黑茶之乡,有黑茶企业150多家。为助力黑茶产业发展,安化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黑茶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4月8日,地处安化县经开区的某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内,总经理仇某看着一捆捆被解封的茶叶以及重新运转的机器,充满感激地对安化法院执行局干警说:“没有法院的帮助,公司真的很难走出困境。”

不久前,该茶叶公司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判偿还524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该公司一批茶叶进行了查封。但随后两次司法拍卖皆流拍。在执行过程中,该茶叶公司多次表示,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很大,维持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公司现阶段实在没有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对此,安化法院成立专案小组,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经过反复沟通,讲法说理,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必以物抵债,解封被封茶叶,该茶叶公司顺利复工复产,工人得以返岗就业。

问需问难,靠前精准服务

8月19日,安化法院院长李杨亚调研走访湖南金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是安化本地成长起来的一家综合回收利用有色金属资源加工的企业,具备成熟领先的工艺流程,但是因为疫情的关系,今年出口遇到很大困难,李杨亚感慨地说:“安化县是山区大县,先天条件和兄弟县相比不足,对你们这样的高技术企业,我们法院更应该大力扶持。”

“安化法院上门为我们提供司法服务,有助于我们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2019年7月23日,安化法院应邀来到安化农商银行洞市支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银行风险防范等内容授课时,洞市支行行长王冠亮对安化法院近年来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近年来,针对银行放贷审核、有关贷款合同签订等方面的问题,安化法院及时提供专业司法建议、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通过深入帮扶企业开展法律讲座、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帮助企业良性发展。

着眼“用户体验”思维,聚焦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新需求,安化法院近年陆续推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创新举措,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优质、更加暖心的司法服务。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出17项司法服务举措;出台《暖企活动方案》,明确十条措施,开展暖企活动,这种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民营企业家们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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